美國移民最新法案解讀:EB-1A杰出人才資格標準新指南
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國移民法律框架中的一項重要政策,旨在吸引具有杰出能力的個人來到美國,為其國家的發(fā)展和創(chuàng)新做出貢獻,想要成功申請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,必須符合申請資格標準。美國當地時間10月2日,美國移民局(USCIS)發(fā)布新指南,更新了有資格獲得EB-1A杰出人才移民身份的證據標準。該更新自即日起生效。下面就跟隨美福國際一起去看一下具體的內容。
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身份的證據新標準:
1.確認了團隊獎項也可作為支持個人獲獎的證據;
2.確認了過去獲得的合格會員資格可以作為支持協(xié)會會員的證據;
3.明確刪除了媒體報道材料必須證明個人作品價值和個人貢獻的要求;
4.明確說明的展覽活動必須具有一定的藝術性(Artistic)才能滿足藝術展覽一項要求。
具體解讀:
1.確認了團隊獎項也可作為支持個人獲獎的證據,有些人認為這意味著獲獎證明上不再需要出現個人的名字,只要項目獲獎并且能夠證明個人是該團體的一員,就可以將該獎項歸入個人榮譽。我認為這個解讀是錯誤的,移民局在審案中對于團體獲獎其實一直是持接受態(tài)度的,但前提是團隊獎項中列明團隊成員名字,比如頒獎方的頒獎證明(比如獎狀,獎杯,獲獎公告等)中明確列明團隊成員姓名,或者頒獎現場顯示多為領獎人,那么這個團隊獎中所列的所有個人都可以主張這份榮譽。相反,如果團體獎項中沒有列明個人名字,僅通過獲獎機構自己的證明信主張申請人是團隊成員之一,移民局通常不太認可這樣的獲獎人證明,也就無法將這樣的團體獎作為獲獎依據了。
2.確認了過去獲得的合格會員資格可以作為支持協(xié)會會員的證據。同理,這一項要求在實際辦案中一直是如此的。在涉及到協(xié)會會員一項的資質審核中,所遇到的RFE只有質疑協(xié)會全國影響力和質疑協(xié)會入會標準是否足夠高兩種情況。從來沒有RFE質疑過協(xié)會會員是否依然有效的問題。這里需要強調的是,如果在審案第二階段,有關持續(xù)的杰出性方面受到移民局質疑,移民局可能會提出會員過期的問題,但這與會員資質的評估沒有關系。
3.明確刪除了媒體報道材料必須證明個人作品價值和個人貢獻的要求。這里所說的是報道還是要提及個人的名字,而且是圍繞個人展開,但是報道的內容可以不涉及直接夸獎申請人或者申請人某個作品。
4.明確說明的展覽活動必須具有一定的藝術性(Artistic)才能滿足藝術展覽一項要求。同理,在接觸的RFE當中,質疑展覽活動藝術性也是偶有出現。但是通常移民局對于這種“藝術性”的定義是很寬泛的,包括任何與藝術相關的視聽或者交互設計。
以上是給大家介紹的【美國移民最新法案解讀:美國移民局頒布EB-1A杰出人才資格標準新指南】,這些更新的政策指南為EB-1A申請者提供了比較清晰的標準和解釋,可以幫助申請人有針對性地去準備申請材料。通過對這些細節(jié)的理解,可以準確地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據,將對成功申請美國EB-1A移民起到比較重要的作用。如果您想要順利的辦理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,可以咨詢專業(yè)的移民機構。我們美福國際專注海外移民服務,主要就有【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】熱門移民項目,還擁有自己的美國律所,為移民客戶提供前期咨詢,深入的移民評估,選擇適合自己的移民項目。